2025年7月21日,ST任子行(300311.SZ)公告称,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
公告指出,公司的子公司北京亚鸿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,安排签订部分没有商业实质的购销合同用作资金通道,致使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.12亿元、虚增利润总额7328.52万元。中国证监会决定,对任子行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500万元罚款,且对时任任子行董事长景晓军、时任任子行副总经理、董事、北京亚鸿总经理林飞、时任任子行财务总监李志强、时任北京亚鸿财务经理马萍四人合计处罚800万元罚款,公司及四名相关责任人合计处以1200万元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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